副县长被免职,商丘虞城县8名干部因疫情防控履

2021-08-16 08:31
由 admin 发表

关于虞城县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相关人员处置状况通报

经商丘市委批准,商丘市纪委监委对虞城县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问题停止调查,依据调查状况对相关人员渎职失责问题停止处置,现将状况通报如下:

陈富磊,虞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对全县疫情防控统筹谐和不力,实行管理监视职责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正告处分,免去其虞城县副县长职务;

刘洪立,虞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对分包谷熟镇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不力,督导乡镇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给予其党内正告处分;

徐志强,虞城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实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被动,给予其党内严重正告处分,免去其虞城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朱德新,虞城县卫健委副主任科员,担任全县核酸检测工作,实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正告处分;

王传魁,虞城县人民医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对疫情防控工作严重不担任任,未按规则向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通报尹某居家隔离信息,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被动,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免职处分;

马帅和,虞城县谷熟镇党委书记,实行属地疫情防控义务不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严,给予其党内严重正告处分,免去其谷熟镇党委书记职务;

栗卫星,虞城县谷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督导落实上级请求不严,给予其党内严重正告处分,免去其谷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

焦建铭,虞城县谷熟镇副镇长,工作不担任任,不按规则上报重点人员信息,渎职失责,给予其党内严重正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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