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处级干部,假如“甘被围猎”,任职多年能落下几非法收受的财物?假如“守住防线”,退休之后能拿到几退休金?
这笔“经济账”,因行贿罪获刑三年八个月的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国忠算分明了。
日前,浙江省纪委监委以《“失算”的人生》为题,刊发了有关梁国忠的警示文章。
梁国忠出生于1962年1月,浙江新昌人,2000年至2020年期间,先后担任嘉善县西塘镇副镇长、嘉善中国木业城管委会副主任、嘉善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等职务。
最开端,管理效劳对象主动递给梁国忠的都是小礼物、小红包,有几千块的购物卡,也有两三万的现金红包。他当时以为,这只是“小缺点”,平常在工作中帮人打个招呼、行个便当属于“朋友”和“熟人”间的举手之劳,算不上违法。
后来,梁国忠成为了其管理范围内老板、企业主圈子里的“座上宾”,主动与其交往的“朋友”越来越多,交情也越来越亲厚。
2007年,梁国忠腿部受伤骨折,他的多年“老友”、某公司老板徐某得知音讯后专程前来探望,还常常约暂时行动不便的梁国忠泡脚、吃饭,两人的“交情”随之日久弥深。他还带徐某参与某钢业公司老板组织的饭局,并帮本人的“老友”牵线搭桥,从中获利。
时间久了,与其打交道的老板也被梁国忠辨别看待,他开端“选择性收礼”,只要那些能为他办事、能给他带来益处的人送的礼,他才会收。
2012年下半年,梁国忠正准备对新房停止装修,特意联络了某空调净化工程公司老板周某,向其公司订购了价值共计13.5万元的两台空调和一套地暖系统。在承接西塘镇局部办公室以及县经信局新办公大楼的空调业务时,梁国忠曾为周某的公司提供过协助。这次,周某主动提出这笔费用由他承当,还给梁国忠虚开了两张发票。
此外,在担任嘉善县经信局副局长期间,梁国忠一面长期积极为某墙体股份有限公司老板王某在企业项目建立、资金补贴、节能降耗等方面提供协助、谋取利益,另一面“暗渡陈仓”在王某处放款50万元,却商定并获取明显高于王某同期向别人借款的利息款,共计 17.25万元。
2020年12月17日,嘉善县纪委县监委对梁国忠停止检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当时,梁国忠已是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间隔退休仅剩11个月。
“再过11个月我就要退休了。假如算算经济账,依照如今四级调研员退休后每年15万元的待遇收入,假定人的均匀寿命85岁,那么我还有25年退休金能够领,一共是375万,但如今什么都没有了,这是没方法懊悔的……”
在警示文章开头,梁国忠如是说。
2021年4月的双开通报显现,梁国忠违背政治纪律,与别人串供,对立组织检查;违背中央八项规则肉体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规借贷获取大额报答;违背组织纪律,不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用职务之便,收受别人财物,为别人谋取利益,数额宏大,涉嫌行贿立功。
2021年9月,嘉善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梁国忠行贿罪一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00年至2020年长达20年的时间内,梁国忠应用职务便利,为别人在项目建立、能源管理等方面提供协助,非法收受别人财物共计价值7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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