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网发布了该案件的起诉书,据起诉书显现,3月26日,孩子父亲杨某某与蔚县女子李某某和李某某的儿媳妇段某某三人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9日,河北省蔚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其拘捕,4月30日蔚县公安局执行拘捕。
正观新闻记者理解到,2012年至2020年期间,河北蔚县男子杨某某与其妻子苑某共生育五个孩子,两个男孩和三个女孩,而每个孩子均被父亲杨某某以2万元至8万元的价钱卖给别人。杨某某的二子经过与苑某住院消费期间同病房的人出卖,长女、三女、四子、五女是杨某某经过李某某引见出卖给别人,在每个孩子出卖获利后,杨某某会给李某某一千元至两千元左右的益处费,李某某自述共获利3600元,期间,李某某还让本人的儿媳妇段某某在出卖三女和五女时两次冒充被拐儿童的母亲,买卖完成后,杨某某和买家分别给予段某某益处费,段某某自述从中获利1400元。杨某某自述,经过出卖五个孩子共获利18万左右。
河北省蔚县人民检察院以为,杨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其子女出卖给别人,李某某、段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协助杨某某出卖其子女给别人,立功事实分明,证据的确充沛,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查其刑事义务。杨某某、段某某认罪认罚,能够从宽处置。
对此,河北省蔚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为,杨某某将生育作为以非法获利的手腕,基本不思索对方能否有抚育的目的,为了收取钱财生育后行将本人的子女出卖给别人;李某某、段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明知杨某某出卖儿童仍向其提供协助,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最终判决杨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分金钱15000元,剥夺政治权益二年;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分金钱10000元,剥夺政治权益一年;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分金钱5000元。杨某某的违法所得钱180000元,李某某的违法所得钱3600元,段某某的违法所得钱1400元,依法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