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内蒙古社会组织促进会第四届第二次会

2023-10-16 09:16
由 admin 发表

   2023年7月16日,内蒙古社会组织促进会第四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市锦和大酒店召开。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自治区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青格勒图 、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办)副局长(副主任)陆鸿雁、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中心主任李明、内蒙古社会组织党建办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回民区指导站站长于国君和特邀嘉宾代表中华环保联合会内蒙古办事处主任杨文明等领导参加大会。参加大会的还有内蒙古社会组织促进会会长黄志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景清以及参会的114家会员单位的领导和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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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工作报告以及财务报告、《内蒙古社会组织促进会章程》(修订案),审议通过成立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财税金融专业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72家社会组织新入会会员名单和调整后的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名单,增补了25名第四届理事会理事、17名常务理事、9名副会长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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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组织促进会会长黄志江

 

       黄志江会长在总结讲话中,从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服务作用,推动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坚持自律发展,展示社会组织良好形象;精心谋划部署,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等四个方面,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他强调,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社促会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两个维护”体现到真抓实干的工作成效上,使社促会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团结动员行业群众、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平台。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思想建设为引导,以组织建设为保障,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纪律建设为根本,坚持从严治党治会。要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及自治区民政厅工作部署,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树立“行稳致远,让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愿景使命,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为宗旨,以“党委政府好帮手、社会组织好伙伴”为理念,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抓手,按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反映社会公众诉求、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团结凝聚行业力量,引领社会组织为服务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晓刚、副秘书长李艳玲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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